国家法律形象是国家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国际声誉的重要指标,更是构筑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之一。法律形象的塑造涉及自塑与他塑双重维度,既包括本国法律形象的自我表述和建构,又涵盖他国对该国法律形象的感知与重塑。中国法律形象的塑造过程可从两个层面探讨。一方面从中国法院国际影响力和中国法域外适用两个特定角度阐述中国法律形象的自塑过程;另一方面从域外司法实践的视角切入,通过观察域外法院对中国法院的态度及对中国法的适用情况,客观描述域外法院对中国法院及中国法的印象,揭示中国法律形象的他塑过程。由于刻板印象、大国间政治博弈、文化社会背景差异等诸多因素导致中国法律形象的自塑与他塑存在一定差距,从战略高度加强中国法院和中国法形象的塑造十分必要。一方面,应以全球善治的角度谋划中国法院和中国法形象的塑造;另一方面,针对中国法院或中国法形象在域外出现负面折损的情况,应区分不同成因,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