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971年,联合国大会(下称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议程下,联大否决所谓“重要问题”提案,弃决“双重代表权”提案,最终通过第2758号决议,从政治上确认并巩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的一个中国原则,也从根本上否定“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代表权”等各种悖离一个中国原则、侵犯中国领土完整的意图。联大第2758号决议的通过还表明,联合国确认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国际社会不应干涉。近年来美国助虐“台独”势力频繁歪曲联大第2758号决议,重提“台湾地位未定论”,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违反条约必须信守、禁止反言等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联大第2758号决议作为处理联合国组织运行事务的权威决议,对联合国系统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决议及其所体现的一个中国原则,通过《联合国宪章》、中外建交条约、国际法基本原则而对国际社会各主体产生了普遍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