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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空识别区与国际法
摘要: | 划设防空识别区,是主权国家行使自卫权、维护国防安全而单方面采取的必要措施之一。国际法上目前并不存在关于防空识别区的统一定义。任何防空识别区只要不妨碍空中航行自由、过境通行权和群岛海道通过权,就与国际法是相容的。中国设立的“东海防空识别区”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同时,国家通过防空识别区维护国防安全时,应将国防安全与空中交通安全相统一,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
作者: | 刘伟民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14.(3):5-15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防空识别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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