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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救助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以“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再审案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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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雇佣救助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提法。雇佣救助是海难救助,受《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简称《救助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9章“海难救助”的调整。依据雇佣救助合同确定的报酬,属于《救助公约》和《海商法》意义上的救助报酬,但其分担机制不适用《救助公约》第13条第2款和《海商法》第183条的规定。《救助公约》第7条和《海商法》第176条属强制性法律规定,适用于雇佣救助报酬的调整。雇佣救助和其他海事法律制度的关系,需要通过修改《海商法》予以完善。



作者: 张文广
作者单位:
期刊: 国际法研究
年.(期):页码 2018.(5):0-0
中图分类号:
文章编号:
关键词: 关键词:雇佣救助 海难救助 救助公约 海商法 救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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