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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商事仲裁二元立法模式及其启示
摘要: | 法国是对商事仲裁采取二元立法模式的典型国家,《法国仲裁法(2011)》分为“国内仲裁篇”与“国际仲裁篇”。法国商事仲裁二元立法模式本质上源于,在涉及仲裁协议、保密要求、仲裁庭人数、裁决意见、裁决撤销以及裁决执行等诸多问题上,立法者欲为国内仲裁与国际仲裁作出不同的制度安排。此种立法模式下,对仲裁“国际性”的识别成为十分重要的实践问题。对此,法国采取的是基于经济因素考量的客观标准。这一标准具有极强的开放性,赋予法院根据具体情形界定案件是否为国际仲裁的自由裁量空间。中国未来修订仲裁法时,有必要借鉴法国,确立清晰的二元立法模式。在仲裁“国际性”的识别问题上,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法国的司法实践。 |
作者: | 傅攀峰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19.(1):86-100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法国 商事仲裁 立法模式 国际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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