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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法会《快速仲裁规则》第16条评注
摘要: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快速仲裁规则》为国际仲裁的快速规则提供了示范文本。规则第16条是关于作出裁决期限以及无法按期作出裁决时应如何处理的规定,是整个规则的核心条款,也是最为复杂的条款。该条在设计上逐级递进,先是确定快速仲裁裁决的期限;再规定无法按期裁决时仲裁庭有单方延期的权力;其后进一步规定,仲裁庭延期后如仍有可能无法按期作出裁决的,应在征得各方当事人明确同意后方可再延期,否则任何一方可申请退出快速仲裁程序。快速仲裁的核心是效率,但效率必须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庭的现实需求、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等因素结合考虑。如何兼顾效率、公平和安全价值是制定快速仲裁程序规则过程中的难题。规则第16条对于仲裁期限的规定正是这三种价值博弈和平衡的突出体现,可以供中国仲裁机构修改仲裁规则时参考。 |
作者: | 孙 巍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22.(1):114-128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联合国贸法会;快速仲裁规则;仲裁期限;效率;公平;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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