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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危机下TRIPS协定豁免的法律争议与中国应对
摘要: | 印度和南非提出的TRIPS协定豁免议案引发热议。现有的TRIPS协定弹性条款、安全例外以及过渡期条款适用条件严苛,无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今后类似的公共健康危机。而TRIPS协定豁免允许各成员暂停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并由其自行决定是否实施豁免以及豁免的具体范围。TRIPS协定豁免谈判经历了从“印度南非文本”到“欧盟文本”,再到“四方草案”以及最终《WTO决议》的历程,为TRIPS协定弹性条款的实施困难问题提供了临时性解决方案,既促进了强制许可制度的改革,也可激活“介入权”以促进药品可及性,更能推动世界卫生组织“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的知识产权安排透明化和技术共享。中国主动宣布放弃享受豁免,彰显了“大国担当”。中国可考虑继续在制度和行动两方面作出贡献:在制度上,反对发达国家成员使用单边措施干预他国使用强制许可的自主权,并倡导TRIPS理事会采取动态标准认定“有资格进口的成员”,以改善《多哈宣言》机制僵化的局面;在行动上,通过构建全球公共健康技术转让框架来丰富“全球公共产品”倡议。 |
作者: | 彭亚媛;马忠法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23.(3):49-72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TRIPS协定;TRIPS协定豁免;知识产权豁免;新冠肺炎疫情;TRIPS协定弹性条款;强制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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