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渔业治理是北极治理的重要议题,也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着力点。《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下称《协定》)作为近年来具有影响力的国际造法进程,通过适用风险预防原则、平衡各利益攸关方诉求,构建了创新性的制度安排,其履行前景为理解北极公海渔业国际法律实践提供了重要视角。然而,《协定》部分条款存在一定模糊性,且可能呈现弱拘束力效果,其实施过程面临的潜在风险,实际上映射出北极公海渔业治理的多重困境。这些困境包括公海自由原则与北极渔业资源养护机制之间存在制度张力,条约相对效力原则致使非缔约方行为难以有效规制,以及国际法碎片化特征加剧了不同渔业养护安排之间的潜在冲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应对上述困境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思路。北极各利益攸关方应统筹渔业资源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强对非缔约方行为的规制与引导,强化整体性治理理念以协调各种法律机制。中国与有关各方一道,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涉北极合作,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