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公
征稿启事
期刊检索
微信公众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南海仲裁案裁决中有关岛礁法律地位问题的评介
南海仲裁案裁决中有关岛礁法律地位问题的评介
摘要: | 摘要:岛礁法律地位问题是南海仲裁案核心仲裁事项之一,其本质是中国与菲律宾间的领土主权及海域划界争端。仲裁庭在自裁管辖权的基础上,对中国有关外交立场进行了曲解。仲裁庭在阐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含义时具有强烈的主观倾向,通过推定意图为缔约国创设权利和义务,偏离了有疑从轻解释和演变性解释的合理化路径,以“释法”之名行“立法”之实,悖离了条约解释的目的。在事实证明阶段,仲裁庭从历史片段中选取的有关南海岛礁的证据,缺乏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无法支撑其裁决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作者: | 马金星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17.(1):63-83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关键词:南海仲裁案岛礁法律地位条约解释有疑从轻历史证据 |
欢迎阅读《国际法研究》!您是该文第6173位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