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行使对沿海国的外大陆架划界案作出“建议”的职能。但是,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最终是由沿海国通过国内程序确定。因此,在实践中,如何处理沿海国确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国内程序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的关系值得关注。特别是,沿海国通过国内程序“超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进行划界是否有效,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没有相应的判断机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附件二的规定,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不应具有强制的法律拘束力。沿海国通过国内程序划定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的有效性应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整体规定及其基本精神出发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