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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法庭的趋势、逻辑和功能——以仲裁、金融和司法为研究维度
摘要: | 摘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1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提出建立国际商事法庭。从国际层面来看,阿联酋(2004年设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新加坡(2015年设立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英国(2016年设立英格兰及威尔士商事与财产法庭)等先后设立了本国的国际商事法院(庭)。同时,哈萨克斯坦、荷兰、比利时、德国等国的国际商事法庭也将陆续设立并投入运营。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是各国应对跨国商事交易日趋频繁、国际民商事纠纷日益增多等问题的针对性举措,业已成为各国之间法治和司法竞争的重要方面。各国也试图通过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优化本国司法体制、提高本国司法服务水平,吸引当事人选择在该国解决纠纷,提升本国在国际商事领域的竞争力。此外,国际商事法庭的建设有利于提升一国在国际民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话语权,争取国家间法治竞争的主动权。本文从多个维度解读国际商事法庭的发展趋势:首先从国别研究的视角,分析了主要国家实践国际商事法庭的目的和特性;其次从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过程中凸显的问题、法与金融理论以及司法竞争和经济发展的相关性等视角分析国际商事法庭发展的法理逻辑。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国际商事法庭,其兴起背后的基本逻辑其实就是国家间制度竞争特别是司法和法治竞争的恒久命题。 |
作者: | 沈伟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18.(5):0-0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关键词:国际商事法庭 国际商事仲裁 法与金融 司法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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