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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制确定领土主权的权限问题——以“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为视角
摘要: | 为了维护领土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解决领土争端的国际法规则一般较为严格,特别是诉诸国际机制应当取得相关国家的同意。在“毛里求斯与马尔代夫海洋划界案”中,国际海洋法法庭特别分庭主要根据非殖民化与领土主权的密切联系,将关于非殖民化问题的国际法院咨询意见以及联合国大会决议的影响延伸至查戈斯群岛主权。然而,国际法限制了上述国际机构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权力,这意味着借助“相关性或影响”的方式确认查戈斯群岛法律地位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的影响要受到咨询管辖权范围、国家同意原则以及咨询意见缺乏法律拘束力的限制。其次,尽管联合国大会在非殖民化方面履行重要职权,但其决议主要具有建议性和政治性,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这也将限制其影响。最后,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特别分庭无权管辖领土主权争端,当事方对领土主权存在明显对立主张证明争端的存在,深入分析领土主张的合理性将突破管辖权限制。因此,特别分庭的裁判扩张了国际法院咨询意见和联合国大会决议的影响以及自身的管辖权,导致在事实上实质影响了相关国家的领土权利,这将无益于领土关系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
作者: | 宋岩 |
作者单位: | |
期刊: | 国际法研究 |
年.(期):页码 | 2021.(5):43-54 |
中图分类号: | |
文章编号: | |
关键词: | 领土主权;咨询意见;联大决议;管辖权;查戈斯群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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