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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92.0 MB ] 2018.2(5):0-0 共有 5659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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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对国际法的理念创新——与“对一切的义务”的比较...
- [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代表了中国对国际治理与人类前途的深刻思考。“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2018年的宪法修正案,更体现了中国对这一世界观的政治成熟与思想担当。在国际法上,尽管已经出现过“对一切的义务”概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比较,在关注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上存在一些价值共性,但两者在思想论与方法论上的差异也是明显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倡导“命运不可分”的世界整体观和“以世界观世界”的方法论,是扼制分裂主义思维的有效进路;它将国内与国际问题加以综合,将国家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长久利益视为一个共同体,丰富了利益表达方式;它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与责任意识,倡议主动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投资,而不是为对抗与均势投资。
- 罗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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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340.0 MB ] 2018.2(5):0-0 共有 5892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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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投资协定新发展及中国借鉴——基于CETA投资章节的分析
- [摘要]《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动向。考虑到欧盟和加拿大的经济体量及其传统上所具有的规则话语权,《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实体内容及程序机制上的创新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的演进产生的重要影响值得关注。中国作为双向投资大国,近年来非常重视国际投资规则治理及制度创新,而投资规则的变革及中国商签或升级国际投资协定也关系到“一带一路”倡议的顺畅实施。在此背景下,本文主要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对《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投资章节在实体和程序上的重要创新进行讨论,关注其创新特征及内在动因,在此基础上分析《欧盟与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定》对未来国际投资规则和投资仲裁实践发展趋势的可能影响,以及对中国商签新的国际投资协定及升级现有协定的借鉴和参考。
- 石静霞、孙英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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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236.0 MB ] 2018.2(5):0-0 共有 5688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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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空资源法律地位的确定问题研究
- [摘要]美国和卢森堡在各自的“外空资源探索与利用法”中提出的“谁开采谁获得所有权”和“外空资源可以据为己有”的国家主张使国际社会面临必须解决外空资源法律地位的确定问题的紧迫性。该问题也是国家单方面确定外空资源的法律地位并主张其公民对商业开采与利用所获外空资源享有所有权和财产权是否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先决问题。因此,外空资源法律地位的确定问题是“谁开采谁获得所有权”和“外空资源可以据为己有”的主张是否成立不能回避或绕之而行的核心问题,对其研究具有法律上的重要价值。国际空间法条约没有为“谁开采谁获得所有权”和“外空资源可以据为己有”的国家主张提供强固的法律基础,尤其是《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没有明确外空资源的法律地位。如果根据《关于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这类主张则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在国际空间法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不成立。
- 廖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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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3112.0 MB ] 2018.2(5):0-0 共有 5575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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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21世纪以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立法工作的新...
- [摘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简称UNCITRAL)作为联合国系统内国际贸易法领域唯一的核心法律机构,在21世纪前的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立法中取得了一定成就,得到了发达国家的赞赏。然而,从现代实质正义及发展中国家的视角看,UNCITRAL的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立法工作一直处于发达国家的主导之下,存在诸如漠视现代实质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存在大量法律漏洞、语言模糊及立法工具滞后等缺陷,受到了发展中国家的质疑。为此,自21世纪以来,UNCITRAL在国际贸易法统一化立法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新发展。遗憾的是,这些新发展基本上仅限于程序层面,离现代实质正义及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还相距甚远。中国应采取正确对策,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贸易法的立法工作,在习近平主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历史机遇中,主动参与和主导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以增强合力,大力宣传现代实质正义的法律理念,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纳入UNCITRAL的立法和修法工作中,为实现全球实质正义及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做出不懈的努力。
- 姜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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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740.0 MB ] 2018.2(5):0-0 共有 5306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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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特丹规则》与中国《海商法》修改——基于司法实践的视角
- [摘要]《鹿特丹规则》在现行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航运实践的发展,新增或修改了很多法律规则,代表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最新发展动态,对解决我国目前海事司法裁判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国际公约制定过程十分复杂,《鹿特丹规则》最终是国家之间利益妥协的产物,无论从立法形式还是立法实质上都存在一定缺陷,也会对我国海事司法裁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带来不利影响。我国政府暂时不宜加入《鹿特丹规则》,但应加强对它的研究和关注。未来我国《海商法》修改应适当吸收《鹿特丹规则》中的合理内容,及时完善第四章相关制度。
- 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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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617.0 MB ] 2018.2(5):0-0 共有 5422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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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实践之检视
- [摘要]对我国东部上海市、中部河南省和西部陕西省三个省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所作裁判文书的分析可从另一侧面呈现我国近年来涉外司法实践的图景。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大部分为涉外合同纠纷,再加上涉外侵权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的涉外债权纠纷则占了绝大部分;若更细致地比较三个法院所受理的涉外合同纠纷的具体类型及其所占比重,则统计结果可清楚地显示三地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地方特色。在采用的法律选择方法上,意思自治原则广受法官偏爱,已然成为法律适用方法之王;当事人在开庭之前协议选择准据法的案例少见,而庭审中达成法律选择协议的案例占绝大多数;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的广泛程度仅次于意思自治原则,但法院运用该原则相当随意。我国法院在援引法条方面特点突出:援引新法中“债权”部分条文的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达七成以上;错误倚重一般法律原则或规定的判决比例偏高;没有援引具体法条的判决书依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 许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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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597.0 MB ] 2018.2(5):0-0 共有 5356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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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挪巴伦支海争端协议解决模式分析及其启示
- [摘要]俄罗斯与挪威之间的巴伦支海划界争端聚焦了当今国际海洋法的两大热点问题——北极治理与海洋划界。俄挪两国经历了40余年的磋商与谈判,最终以协议的方式和平解决了争端,为两国进一步的北极战略合作打造了有利基础,具有重要的实践和制度价值。本文通过分析俄挪巴伦支海争端协议解决过程与动因,尤其是争端解决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具有创造性的文件与措施,探讨俄挪巴伦支海争端的协议解决模式及其启示。在国际法背景下,俄挪巴伦支海争端的协议解决模式,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内容,可以为其他海洋划界争端的解决提供思路。
- 袁雪、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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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3010.0 MB ] 2018.2(5):0-0 共有 5314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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