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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BNJ 协定中的海洋遗传资源法律规则研究
  •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开始讨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议题也逐渐进入讨论议程。在讨论和谈判过程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此类资源适用的法律制度以及惠益分享等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经过近20年的磋商与谈判,2023年6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下称BBNJ协定)正式通过。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三份执行协定,BBNJ协定填补了国际海洋法存在的空白,开启了应对海洋面临的各种威胁的新篇章,同时也为确保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框架。BBNJ协定为各国开展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和海洋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方面的活动创建了法律规则,旨在公正公平地分享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惠益。BBNJ协定中的海洋遗传资源法律规则将影响缔约方调查、收集和利用及商业化海洋遗传资源的各项活动。在BBNJ协定正式生效前,中国应做好相关规则实施的研究与准备,可考虑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或完善相关国内立法、积极参与海洋遗传资源议题的后续磋商和谈判,以及加强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开发等。
  • 张小勇
  • 全文[ PDF 2607945.0 MB ] 2025.2(12):93-114  共有 470 人次浏览
  • 美国空间交通管理的制度、实践及中国的因应
  • [摘要]航天技术与活动的最新发展以及商业实体越来越多地参与外空活动表明,有必要在外层空间制定规范化的交通管理规则。太空战略竞争以及安全利益冲突导致国家间直接谈判存在困难,空间交通管理正呈现“自下而上”的发展趋势。美国率先建立了空间交通管理的国内框架,通过与“负责任外空行为准则”等国际规则主张相联动,有计划地积极推广其空间交通管理国内标准、准则和最佳实践走向国际层面,争夺国际规则制定权和国际治理主导权。在实践中,美国实施差别化的空间数据共享政策,以建立由其主导的全球空间交通协调系统。鉴于当前国际社会尚未建立空间交通管理机制、未出台专门性国际规则,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航天大国的国内立法和国家实践将对国际空间交通管理的实施及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中国对于国际空间交通管理有着重要利益诉求,需综合考量空间交通管理国际机制构建对中国外空安全及总体安全的影响,明确并完善空间交通管理相关国内制度,依托多边平台寻找合作机会,积极参与并推动联合国框架下空间交通管理机制的构建。
  • 杨宽 申雨琪
  • 全文[ PDF 2826919.0 MB ] 2025.1(12):145-164  共有 664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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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417890.0 MB ] 2025.2(12):0-0  共有 191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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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362544.0 MB ] 2025.1(12):1-2  共有 518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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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235496.0 MB ] 2025.3(12):1-2  共有 108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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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238016.0 MB ] 2025.4(12):1-2  共有 100 人次浏览
  •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的效力不容挑战——从政治、法律、程序三...
  • [摘要]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是国际关系史上改写世界政治格局的一座重要里程碑,也是现代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书。该决议不仅在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干净彻底地解决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还在联合国体系内确认了一个中国原则,具有深远的国际法内涵和普遍的拘束力。然而,近年来一些西方国家和势力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试图歪曲该决议的精神,挑战其法律效力。在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重申第2758号决议的权威性和不可挑战性,对于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第2758号决议不仅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历史见证,更是国际社会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支持。在政治维度上,该决议彰显了国际社会对历史正义的执着追求,不容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挑战或颠覆。在法律维度上,该决议不仅得到了国际法理体系的规范性确认,还通过多层级法律义务的建构,进一步达成国际社会共识。在程序维度上,第2758号决议的每一个步骤都遵循了严格的程序规定,确保了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其程序明晰、过程透明以及终局效力确立,为国际组织处理此类涉及主权国家代表权等重大问题提供了范例。国际社会应秉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毫不动摇地坚持第2758号决议的精神和效力,坚决反对个别国家逆潮流而动之非法行径。
  • 宋丽珏 黄惠康
  • 全文[ PDF 1124845.0 MB ] 2025.4(12):3-17  共有 179 人次浏览
  • 《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谈判过程与焦点
  • [摘要]2025年5月30日,《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下称《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国际调解院由包括中国在内的19个国家共同发起建立,旨在作为全球首个政府间常设调解机构,为和平解决国家间争议、一国与另一国国民间的商事或投资争议、私主体间的国际商事争议提供制度化的新平台。2022年《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达成后,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作为谈判会议秘书处与会议主席团队,为《公约》谈判提供程序和实质支持,组织召开了5届谈判会议。《公约》谈判按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条约谈判通常做法开展,历时1年8个月,达成11章63条的最终案文。国际调解院的治理架构、受案范围、调解程序、调解员名单、和解协议的效力、能力建设、创始成员权益等关键制度安排是谈判重点及焦点问题。《公约》将在3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后生效。预计国际调解院将在2025年底或2026年初正式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国际调解院总部将落户中国香港。国际调解院填补了国际调解机制的一项空白,是国际法治的创新之举,其顺利运行对完善全球治理、促进世界和平和国际秩序稳定将具有重要意义。
  • 纪小雪
  • 全文[ PDF 1059328.0 MB ] 2025.3(12):3-19  共有 590 人次浏览
  • 乌克兰危机所涉国际法问题辨析
  • [摘要]乌克兰危机是冷战结束以来最大规模的地缘政治冲突,主战场在乌克兰,影响则遍及全世界。这是一场全方位、立体式、复合型的新型战争,军事战、政治战、经济战、舆论战等新旧战争形态融为一体。其中,外交法律战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涉及合法使用与非法使用武力的边界、“预先自卫”及“人道主义干预”的合法性、乌克兰东部4个州“公投入俄”的法律效力、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以及核电站的安全保障、国际人道法在武装冲突中的适用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对此,俄罗斯与乌克兰争端双方尖锐对立,各执一词。当前,战场态势依然焦灼,围绕俄罗斯“特别军事行动”的性质暨合法性问题的法律战也在深度展开,而冲突的最终解决无疑将通过法律的方式体现出来。2025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也是乌克兰危机转入政治解决的关键一年,国际社会需要以国际法来明辨是非、定分止争,重建欧洲和平秩序,消弭全球冲突隐患。
  • 黄惠康
  • 全文[ PDF 2838586.0 MB ] 2025.1(12):3-21  共有 1439 人次浏览
  • 经济相互依赖的武器化及中国的因应——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摘要]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然而,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具有不对称性,导致了经济权力分布的不均衡。不对称的相互依赖已逐渐演变为霸权主义威胁各国经济安全、破坏全球经济秩序的工具,造成了经济相互依赖的武器化。中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美国通过其在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势地位频频对中国发动经济武器化措施,构成了中国经济安全的重大外部威胁。在国际贸易、金融和投资等关键领域,由于经济活动特征的不同,经济武器化也呈现出差异性,表现为进出口管制、单边金融制裁、投资安全审查等多样化形态。当前,国内法已成为经济武器化的重要载体,依托国内法的经济武器化对国际经贸法律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不仅弱化了国际法的规制能力,还导致了国家安全等关键国际法概念的曲解。在国际法无法有效规制经济武器化的情况下,通过涉外法治路径维护本国经济安全、维护国际法治,具有必要性和独特优势。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武器化现象,基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一理念,中国可以从宏观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效应、中观的涉外法律斗争“工具箱”建设、微观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构建三个层面出发,构筑应对经济武器化的有效体系,以综合应对各类涉外法律风险。
  • 顾天杰
  • 全文[ PDF 3219922.0 MB ] 2025.2(12):3-26  共有 577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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