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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目录
-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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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12.0 MB ] 2018.6(5):0-0 共有 5491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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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业与人权:中国政策理念的转变与业界实践的互动研究
- [摘要]2011年以来,以《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的核可为标志,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程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随着中国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中国企业也在国内外产生越来越大的人权影响。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权政策向“支柱二”转变,即“企业有责任尊重人权”,从而将人权从公法规范准则转变为包括企业在内的私营部门的价值原则。这种转变既是中国业界在国内应对输入型人权挑战的结果,也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贸易中积极应对输出型人权挑战的原因。目前中国已经通过一系列政策上的转变,将国际人权原则和规范转化为中国工商企业应予尊重和遵守的价值原则体系和行为准则,这将大力提升中国企业在海内外尊重人权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同时,中国在工商业与人权领域面临着多个维度的挑战和机遇。因此,中国应在切实履行自身保护人权的义务的同时,不断优化和强化“支柱二”政策,以便在理念和实践层面推进企业对人权责任的了解和展示。
- 梁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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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340.0 MB ] 2018.6(5):3-20 共有 5270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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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生效五年之观察
- [摘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于2008年通过,2013年生效;生效后5年间,共有23个国家批准了该《任择议定书》,有23件来文提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与其他核心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个人来文制度得到接受的情况相比,对该《任择议定书》的批准情况不尽人意。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对来文的审议中,都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大量参考了其以往的一般性意见,并在认定存在违反情势时提出了具体的和一般的救济建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审议个人来文的实践中,一方面要澄清和确定《公约》所规定的权利以及相应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另一方面要保持其作为监督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不能扩张自己的权力至缔约国不能接受的程度。
- 孙世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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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203.0 MB ] 2018.6(5):21-31 共有 5437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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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海洋法体系与中国的实践
- [摘要]依据海洋规则维系海洋秩序,包括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海洋的空间和资源,是国际社会的普遍要求。在现代海洋法体系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的全面性与综合性彰显了其地位的独特重要性。本文梳理了《公约》的发展阶段,在分析其主要内容、核心原则后,归纳了中国以《公约》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在制定和完善国内海洋法体系中的具体实践,指出我国海洋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迈入新时代,我国应在维系和构建海洋秩序、制定和实施海洋规则中实现角色和定位的转换。这种转换具有艰巨性和困难性,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强化国内海洋体制机制建设,因为这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由之路。
- 金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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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627.0 MB ] 2018.6(5):32-45 共有 5173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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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平面上升对小岛屿国家的国际法挑战与应——“中国—小岛屿国家”合...
- [摘要]全球气候变化而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对沿岸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重威胁。从国际法角度看,岛屿的沉没与消失对于一国主权、海洋权益和公民的人权均会构成损害。为了应对这一严峻现实,以岛礁建设形式巩固既有岛屿的技术已在不少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然而,对因海平面上升可能导致的后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存在滞后性。从维护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的利益出发来审视海平面上升对于海洋法的影响和岛礁建设的意义,是国际社会为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权利所必须正视的一项重大课题。
- 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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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884.0 MB ] 2018.6(5):46-60 共有 5306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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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装冲突下文化遗产法的新发展——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评析
- [摘要]虽有《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及其议定书等文件,文化遗产在武装冲突下持续遭到破坏和掠夺,近些年尤甚,这引发了联合国安理会的关注。安理会不仅频频在决议中纳入保护文化遗产的内容,而且在2017年通过了专门针对文化遗产的联合国安理会第2347号决议。安理会决议丰富了武装冲突下文化遗产法的内容,将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高度,强化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且强调运用刑法阻止文化遗产的破坏和非法交易行为。相对于条约、习惯等其他的规则,安理会决议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安理会决议亦有其局限性。保护武装冲突下的文化遗产仍是一个长远的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持续关注。
- 胡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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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591.0 MB ] 2018.6(5):61-72 共有 4912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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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院柏威夏寺案(解释)判决:当事国专业失误的影响及教训
- [摘要]本文突出评议了国际法院“柏威夏寺案(解释)(柬埔寨诉泰国)案”判决中几个可能对国际法院诉讼法律和实践产生影响的重要观点,也指出了泰国官员早期对边界线制图及其法律后果不够重视的错误和柬埔寨前期案件的律师过小界定声索的错误,评议了这些错误对案件和两国关系的重大负面影响。
- 易显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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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090.0 MB ] 2018.6(5):73-80 共有 6819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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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裁决执行中的合理期限仲裁
- [摘要]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在立即执行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不可行的情况下,败诉成员方可以被赋予一个执行的合理期限。通过仲裁方式确定合理期限,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规定的其它两种确定合理期限的方式即单方提议和双方协商相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确定有关规则的内涵及其适用的条件更多地取决于仲裁实践背后的法理或者说仲裁人逐案的阐释和推理。本文详细考察了WTO裁决执行实践中有关合理期限仲裁认定的可获得的全部实证资料,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阐释了合理期限仲裁认定实践背后的法理。从合理期限仲裁的起源上看,WTO对合理期限进行仲裁认定的制度设计是建立在英美法律有关合理期限的概念上。随着合理期限仲裁案件数量的增多,仲裁实践进一步澄清和严格了有关合理期限的规定,对促使成员迅速执行裁决发挥了重要作用。
- 孔庆江、王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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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727.0 MB ] 2018.6(5):81-96 共有 5685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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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特的德国国际商事法庭模式——解析《联邦德国引入国际商事法庭立法...
- [摘要]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成为当下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中的一种“新生态”。2018年4月德国联邦众议院公布了《引入国际商事法庭的立法草案》,希冀在德全境州中级法院引入国际商事法庭并以英语作为审判语言。引入国际商事法庭将对德国现行《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作出制度性改变。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来看,其与广为悉知的国际商事法庭皆有不同,是德国商事法庭传统性与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现代性的结合。
- 毛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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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1447.0 MB ] 2018.6(5):97-109 共有 5130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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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PS第6项行动计划主要目的测试规则研究
- [摘要]BEPS第6项行动计划为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提出了多项建议。“后BEPS时代”,《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的签署引起各国的高度关注。在近年打击协定滥用的需要和现行反协定滥用规则的局限性下,该公约根据BEPS的项目成果,纳入利益限制条款和主要目的测试规则,规定了防止协定滥用的最低标准。在最低标准提供的多种方案中,多国选择了单独适用主要目的测试规则。毫无疑问,随着BEPS项目成果逐渐在各国落实,主要目的测试规则将对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产生广泛的影响。本文将详细分析主要目的测试规则的背景和内容及其在部分国家(地区)的法律实践,结合我国税收环境和需求,提出对后BEPS时代我国反滥用规则的建议。
- 喻如慧、黄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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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PDF 2116.0 MB ] 2018.6(5):110-126 共有 6259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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