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公

期刊检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期刊目录

标题: 作者: 关键词:
  • 目录
  • [摘要]
  • 全文[ PDF 228.0 MB ] 2020.6(7):0-0  共有 4178 人次浏览
  • 从国际法上看引渡第三国国民问题
  • [摘要]摘要:从学界对引渡第三国国民问题的看法、国家间引渡条约相关实践、有关引渡事项的国内法实践和适用于第三国与引渡当事双方的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国际法学界对引渡第三国国民问题尚未形成统一和确定认识。实践中存在着或存在过对第三国权利予以适当顾及的一定数量的引渡条约和国内相关立法,尚不存在引渡当事双方可无视第三国权利的一般性的条约实践,这也不是各国国内法的普遍实践,也未得到国际法理论上的支持,因而认为就此已形成习惯国际法规则为时尚早。其国民成为他国间引渡对象的第三国,基于习惯国际法和有关条约的相关规定享有若干权利。
  • 李永胜
  • 全文[ PDF 2403.0 MB ] 2020.6(7):0-0  共有 5645 人次浏览
  • “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与国际法院的管辖——以“冈比亚诉缅甸违反...
  • [摘要]摘要:2019年11月,冈比亚在国际法院起诉缅甸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该案是国际法院历史上首次由一国在自身利益未受侵害或特别影响的情况下,通过诉诸“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概念援引他国国家责任的案件。产生自国际法院司法实践的“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概念在适用中仍然不乏争议,焦点在于,该概念可否突破国际法院管辖规则的限制,使国家在与争端主题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援引他国的国家责任。国际法院目前并未厘清“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这一概念的适用前提、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等问题。该概念在国际法院程序中的适用可能引发国际法上的“滥诉”。
  • 廖雪霞
  • 全文[ PDF 1871.0 MB ] 2020.6(7):0-0  共有 6702 人次浏览
  • 司法实践视角下的跨国商业贿赂域外管辖——兼论我国域外管辖制度的完...
  • [摘要]摘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等国际条约都规定缔约方应当合理确立对跨国商业贿赂的域外管辖权。跨国商业贿赂域外管辖主要源于国际法上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原则,管辖模式包括有限域外管辖和综合域外管辖。随着各国纷纷扩大管辖权,域外管辖往往造成管辖权冲突,这就需要加强自我限制和国际协调。我国作为负责任的全球经贸大国,应当在国际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可行的管辖规则,进一步完善跨国商业贿赂域外管辖制度。
  • 冉刚
  • 全文[ PDF 2239.0 MB ] 2020.6(7):0-0  共有 4333 人次浏览
  •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及全球外大陆架划界新形势
  • [摘要]摘要: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的条约机构,委员会对沿海国划界案的审议工作是外大陆架划界的重要实践,密切跟踪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大陆架制度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有助于推动大陆架划界问题在中国的深入研究。本文详细介绍了2019年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划界案审议工作进展、全球外大陆架划界案提交动态、北冰洋和涉南海外大陆架划界等热点问题最新进展以及我国面临的新挑战。
  • 方银霞、尹洁
  • 全文[ PDF 981.0 MB ] 2020.6(7):0-0  共有 4835 人次浏览
  • 欧盟《外国补贴白皮书》的投资保护问题刍议
  • [摘要]摘要:2020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外国补贴白皮书》,以外国补贴扭曲欧盟内部市场为由,拟在欧盟贸易防御工具之外引入针对外国补贴的全新审查工具,授权欧盟委员会与相关主管部门在新的监管工具下审查外国企业在欧经营、并购、参与政府采购与使用欧盟资金等行为。拟议的审查工具既有一般性的事后监管工具,也有专门针对企业收购的事前审查工具和主动审查工具,以及针对政府采购的审查工具。就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双边投资协定下的国际义务角度而言,欧盟《外国补贴白皮书》将引发投资保护问题,白皮书计划引入的审查工具涉嫌违反成员国与中国双边投资协定下的国民待遇并构成间接征收。在《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中国应进一步限定“监管权”与外国补贴审查的关系以及“征收”定义的公共政策例外,中国也应适时引入对国内补贴的管理机制。
  • 叶斌
  • 全文[ PDF 1913.0 MB ] 2020.6(7):0-0  共有 4387 人次浏览
  • 强行性规定适用制度再认识
  • [摘要]摘要:强行性规定适用是国际私法重要制度,但研究成果对此项制度多有不准确的认识,以致影响立法和司法。强行性规定无需法律选择规则援引便可直接适用于涉外关系是一种误解,将影响援引强行性规定的单边法律选择规则的完善。单边法律选择规则是强行性规定得以适用于涉外关系的法律依据,不可或缺;国内强行性规定在涉外关系中的适用是普遍主义下的特殊需求,故强行性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应被不适当地扩大,而应加以限制;应区分外国强行性规定的适用与规避外国强行性规定效力的认定和违反内国公共秩序,故间接适用外国强行性规定不应属于外国强行性规定适用制度的内容,只有直接适用外国强行性规定才是外国强行性规定的适用。
  • 沈涓
  • 全文[ PDF 2057.0 MB ] 2020.6(7):0-0  共有 4487 人次浏览
  • 《新加坡调解公约》:跨境承认和执行调解而产生的和解协议的制度基础
  • [摘要]摘要:《新加坡调解公约》是国际争议解决领域的重要条约。公约为经调解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了全球性的制度基础。本文作者蒂莫西·施纳贝尔代表美国参与了这项里程碑式条约的谈判。以谈判者的视角,本文首先介绍了公约的目的,即通过新立公约在国际社会中推广调解制度。其次,本文介绍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里上演的辩论过程。该过程呈现了各国谈判代表是如何从起初的分歧重重转向后来达成重大共识的。而后,本文披露了经过谈判但最终未写入条约的内容,譬如是否在制定公约的同时制定示范法、经调解而达成的和解协议在公约下的权利地位、公约是否涵盖金钱救济以外的内容等。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结合谈判文件和公约正文,本文全面评述了公约,包括但不限于对“经调解”“国际性”“商事”“排除范围”“当事人对于公约的义务”,以及“拒绝执行理由”等一系列议题的理解。
  • 蒂莫西·施纳贝尔(著)、王徽(译)、张岩(校)
  • 全文[ PDF 2760.0 MB ] 2020.6(7):0-0  共有 4874 人次浏览
  • 总目录
  • [摘要]
  • 全文[ PDF 302.0 MB ] 2020.6(7):0-0  共有 6105 人次浏览
  • 目录
  • [摘要]
  • 全文[ PDF 216.0 MB ] 2020.5(7):0-0  共有 4292 人次浏览
  • 关于WTO未来的若干国际法问题
  • [摘要]摘要:WTO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考虑到其危机根源及其国际关系背景,有关WTO未来的国际法问题值得探讨。首先是条约法相关问题,其次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问题,最后是国际组织法问题。根据WTO的规则体系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组织改革的趋势,中国有必要认清自身的特殊地位,支持将现有多边贸易规则和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作为维系WTO多边贸易体制存续的纽带,通过多边框架下诸边协定推进制定新的规则,坚持该组织未来的改革应朝着《联合国宪章》的制度包容性原则方向前进。
  • 张乃根
  • 全文[ PDF 2157.0 MB ] 2020.5(7):0-0  共有 4868 人次浏览
  • 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的侵权责任与司法豁免:对立与破解
  • [摘要]摘要:因联合国维和部队侵权行为导致的“第三方”损害所引发的争端时有发生。美国法院近几年审理了两起针对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在海地引起霍乱病毒全国性大爆发的集体诉讼。尽管美国法院的裁判符合美国国内法和相关国际法的规定,但联合国的司法豁免与第三方诉诸法律和有效法律救济的权利之间显然存在严重的“对立”。这反映出当前国际组织豁免问题在国际法和国内法问题上的深层机制性不足。因此,充分考虑与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和个人三方的关系有关的政策因素,选择对于既有制度进行最小调整的改革策略,这一现状才能得到有效的改变。例如,可以在《联合国外交特权及豁免公约》框架内弱化司法豁免的“绝对性”或强化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在豁免法律制度的框架以外,还存在一种更加彻底的改革思路,比如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于联合国及其会员国的专门法庭。
  • 田立
  • 全文[ PDF 2409.0 MB ] 2020.5(7):0-0  共有 4670 人次浏览
  • 拒签和约之后:和平解决山东悬案的国际法预案
  • [摘要]摘要:一般认为,1919年中国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拒绝签署对德和约使得山东问题成为山东悬案,该问题直到1921年华盛顿会议召开期间中日在英美的调停下签署《中日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及附约》才得以解决。事实上,在巴黎和会结束到华盛顿会议召开前,北洋政府的相关举措对于顺利解决山东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北洋政府于外交部下特别成立和约研究会,深入分析了中日之间就山东问题的条约争议,研讨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3种国际法预案,即提交国际联盟讨论、提请海牙法庭仲裁和选择第三国调停。这些预案既符合国际国内的实际形势,又遵从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发展趋势,使得山东问题向可控的、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是观察一战前后中国参与国际法秩序建构的不容忽视的内部视角。
  • 颜丽媛
  • 全文[ PDF 1863.0 MB ] 2020.5(7):0-0  共有 4927 人次浏览
  • 联合国大会决议法律效力问题重探——以外层空间国际法治实践为例
  • [摘要]摘要:当前,现行国际法律制度严重的滞后性与快速发展的国际社会对适时的、确定的国际法规范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在此现实背景下,确有必要对联合国大会决议法律效力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以明确联合国大会决议是否能够、以及应当如何在现行国际法律制度存在滞后、甚至缺失的领域发挥“补位”功能,从而促进相关领域国际法治的实现。首先应予明确的是,联合国大会决议不具有针对会员国的法律拘束力,而具有促进确立国际法规范的法律效力。在此基础上,以外层空间国际法治实践为例,联合国大会决议作为国际软法和对速成国际习惯法的证明,基于其法律效力的实然发展,更切实地为促进实现外层空间国际法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社会应当重视发挥联合国大会决议作为国际软法的法律效力,使决议能够进一步成为据以协助解决各相关领域法律问题的重要补充。
  • 蒋圣力
  • 全文[ PDF 1693.0 MB ] 2020.5(7):0-0  共有 5160 人次浏览
  • “格里斯巴丹那仲裁案”重述——以海洋划界的公平解决为视角
  • [摘要]摘要:“格里斯巴丹那仲裁案”是国际司法或仲裁机构处理的第一起海洋划界案,它对海洋划界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既有研究多聚焦于裁决所适用的垂直线原则和不改变既有事物原则。回头审视,“格里斯巴丹那原则”是由“陆地统治海洋”原则、时际法原则、公平原则和不改变既有事物原则等共同组成的原则集,特别体现了对公平划界的综合考量与最终追求,这与此后海洋划界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和现状具有契合性。
  • 刘衡
  • 全文[ PDF 2087.0 MB ] 2020.5(7):0-0  共有 4452 人次浏览
  • 制衡与对抗:美国法律域外适用的中国应对
  • [摘要]摘要:近年来,全球要素分工与国际法遭遇国际政治挑战并存的背景下,一国公法的法律域外适用具备一定正当性和合理性。美国对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进行法律域外适用的情形屡见不鲜,呈现与政治的高度相关性,尤其是出口管制、反海外腐败领域成为美国对华法律域外适用的重点。中国应深刻把握法律域外适用的当代意涵,秉承建设与防御齐头并进的思路,构筑中国法律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的同时,灵活运用中美国内和国际三重限制措施,即:充分利用美国国内分权制衡体制和国际关系原则的司法适用空间;审慎推进建立中国对抗措施体系;在国际上倡导建立多边法律域外适用协调机制。
  • 李秀娜
  • 全文[ PDF 1885.0 MB ] 2020.5(7):0-0  共有 4801 人次浏览
  • 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涉外一般侵权领域的适用——基于我国法院审判实践...
  • [摘要]摘要:意思自治原则是私法自治理论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延伸,《法律适用法》第44条开创性地允许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选择法律,学界对此褒贬不一。通过对我国法院审判实践的实证研究表明,事后选法具有存在的必要性,来自相同文化背景的当事人或者基于程序利益和诉讼便利考虑的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以口头形式选择中国内地法(法院地法)作为侵权准据法。我国依职权适用冲突规则,在解释论上,《解释(一)》第8条第2款规定了法官的释明义务,法官应当主动询问当事人对于法律适用的意见,以探求其真实的选法意图。虽然事后选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其作用空间有限,未来有必要对事前选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予以研究。
  • 张溪瑨
  • 全文[ PDF 1585.0 MB ] 2020.5(7):0-0  共有 4443 人次浏览
  • 私营军事安保公司规制中的安全与人权:母国的作用
  • [摘要]摘要:鉴于私营军事安保公司在海外提供的安保服务逐渐增多,同时考虑到这些公司对于东道国人民的人权威胁也在剧增,因而促进对这些国际舞台上的新兴行为者的监管和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出于多重考虑,本文将处理人权义务的重心置于母国身上。通过分析一般国际法和国际法委员会的条款,本文提出了三条可将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的行为归于母国的路径。并且提出,母国对于私营军事安保公司所承担的实体国际法义务包括了:保护的责任,保障诉诸法院和司法保护的义务,以及国家之间合作的义务。
  • 弗朗西斯科·弗兰西奥尼(著),张伟、孙圆圆(译)
  • 全文[ PDF 1818.0 MB ] 2020.5(7):0-0  共有 4219 人次浏览
  • 目录
  • [摘要]
  • 全文[ PDF 0.0 MB ] 2020.4(7):0-0  共有 4337 人次浏览
  • COVID-19全球疫情的挑战、反思与展望——以意大利为视角的观...
  • [摘要]摘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蔓延对各国及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诸国应对全球疫情的不利局面显示了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脆弱性,反映了区域乃至全球层面缺乏紧密协同与有效合作的困境。为应对COVID-19,意大利和中国采取了两类特征鲜明的策略,其共同点在于重视疫情的潜在破坏性,积极采取全面的应对措施。本次疫情暴露了意大利公共卫生治理的体制性短板,揭示了欧盟框架下危机应对机制的历史分歧和现实局限。鉴于全球疫情的灾难性影响,应当重新审视和反思国内及国际社会赖以建立和运转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推动必要的观念转变和改革进程。全球疫情凸显了区域和全球层面的既有冲突,提出了创新现有全球和区域治理的迫切需求,同时也为探索“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新理念提供了契机。
  • 司芙兰 法比奥·马尔切利(著),李将(译)
  • 全文[ PDF 2964.0 MB ] 2020.4(7):0-0  共有 4946 人次浏览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