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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终结有罪不罚抑或打开“潘多拉的盒子”——对国际法委员会“官员豁免...
  • [摘要]随着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关于一国特定官员在外国享有不受当地刑事管辖的特权这一问题愈加复杂,争论激烈。历经15年的研究,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22年6月完成了“国家官员外国刑事管辖豁免专题”的“一读”。但是,围绕着该专题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即2017年以非传统的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的“国际罪行例外条款草案”之争议仍然没有消弭。该条款草案的支持者主要从保护人权和打击有罪不罚的立场出发,认为纳入该条款能更好地实现这些目的并反映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但对相关国家实践和司法判例、特别报告员的报告、国际法委员会的讨论实况以及该专题的进展等各项因素的综合考察表明,“国际罪行例外条款草案”不仅与国际法委员会启动该专题研究时的初衷相背离,甚至由此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国家实践的欠缺始终会危及该条款草案的正当性;国际法委员会因此深陷如何区分“编纂”与“逐渐发展”国际法这一难解的理论之争;该条款草案事实上已阻碍了专题的进展。在此背景下,国际法委员会和各国有必要在现实基础上反思“国际罪行例外条款草案”存在的可行性。
  • 邓 华
  • 全文[ PDF 2682862.0 MB ] 2022.6(9):108-126  共有 2145 人次浏览
  • 欧盟法的域外适用:价值目标、生成路径和自我限制
  • [摘要]近年来,欧盟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不断扩展欧盟法域外适用范围。欧盟法域外适用不局限于维护欧盟内部利益这一目标,还借助单边立法域外适用的工具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具有显著的国际定位的特征。根据国际法,欧盟域外适用欧盟法,一方面要符合立法管辖权上的合法性要求以证明其享有域外管辖权,另一方面在行使域外管辖权时要符合合理性要求。欧盟利用扩张解释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扩大效果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自由裁量范围、利用实际联系原则的不同含义泛化理解欧盟法律和被规制对象之间的联系等路径来拓展欧盟法的域外适用范围。欧盟在努力扩张欧盟法域外适用的过程中,在追求合法性的同时,还在有限程度内注意欧盟法域外适用的合理性,避免域外适用造成潜在的管辖权冲突。在欧盟法的域外适用过程中,欧盟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当了欧盟法域外适用的幕后推动者。尽管欧盟法的域外适用存在着多方面的合法性困境,其制度构建仍有值得中国借鉴的地方。
  • 蒋小红
  • 全文[ PDF 2114648.0 MB ] 2022.6(9):91-107  共有 2722 人次浏览
  • 《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的约束力问题
  • [摘要]《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是一项促使伊朗放弃发展核武器的多边协议,并为终止对伊朗的多边制裁和美欧的单边制裁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该协议参与各方以明确和具体的措辞表达了各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交由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核可该协议。然而,该协议有别于一般条约缔结程序的安排,引发了其性质和效力的种种疑问。从协议参与方的意愿、国际社会的需要和承认、协议各方的嗣后行为等各方面分析来看,该协议具有条约性质,对各参与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联合国安理会第2231(2015)号决议的核可进一步增强了该协议的约束力。该协议灵活变通的缔结程序,为采用政治外交方法解决全球或地区热点及难点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推进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务实的路径。
  • 黄 瑶 陈蓁蓁
  • 全文[ PDF 2016381.0 MB ] 2022.6(9):75-90  共有 2480 人次浏览
  • 中国健康医疗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探析
  • [摘要]在全球医疗创新和数字化高度发展背景下,健康医疗数据的跨境流动需求日益增多,健康医疗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应在防控数据跨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健康医疗产业的有序发展,平衡“风险控制”和“行业促进”的双重目标。目前,中国健康医疗数据跨境规制存在规则不适应行业发展、健康医疗行业数据跨境合规管理能力不足、国际规范渠道建立存在障碍3个方面的问题。为有效应对健康医疗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挑战,在规制方向的选择上,中国应充分考虑健康医疗数据的公共物品属性,尝试寻找平衡“风险控制”与“行业促进”的“最优解”。具体而言,需结合中国当前医疗行业实践的特点,通过推动规制场景化,促进建立国际规范机制,成立国家级健康医疗数据管理平台,运用合规科技提高合规能力。
  • 何晶晶 张心宇
  • 全文[ PDF 1752891.0 MB ] 2022.6(9):62-74  共有 2628 人次浏览
  • 中国关于国际海洋争端解决的政策与实践
  • [摘要]坚持国家同意原则的基础性和谈判协商的优先性,以及在同意的前提下对第三方程序的开放性,是中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鲜明地体现于中国处理与海上邻国之间的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等问题上。中国坚持以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文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为依据,在国家同意的基础上善意使用争端解决方式和机制,致力于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与邻国的海洋划界争端,致力于在最后界限划定前“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中国基于这一立场,通过谈判协商取得了中越北部湾划界的实践成果,并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双边海上磋商机制,探讨在渔业、油气等领域的共同开发。中国的政策和实践丰富了《公约》争端解决的国家实践,为和平解决海洋争端作出了贡献,但也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遭遇到菲律宾单方面所提“南海仲裁案”的挑战。近年来,中国更为强调国家同意原则的重要性,强调《公约》并非唯一的海洋争端解决依据。将来,中国可以通过政策宣示充分肯定谈判协商与强制程序二者关系的多样性,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促进海洋争端的和平解决。
  • 刘 衡
  • 全文[ PDF 3557750.0 MB ] 2022.6(9):36-61  共有 1737 人次浏览
  • 中国的海洋法实践:历史与现状
  • [摘要]国际海洋法由几个世纪的各国国家实践缓慢发展而来,中国的国家实践亦在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方国际法传入中国主要是在清朝晚期,遭遇鸦片战争的晚清政府被迫接受和适用了包括海洋法在内的部分国际法。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政府成立之前,中国处于不平等条约秩序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权被西方列强大肆侵害,海洋权益被严重侵犯。其间,清朝和民国时期,中国仅有少量有效应用海洋法的实践,包括一些平等的双边条约谈判和加入多边条约的实践。1949年新中国政府成立后,中国完全取得独立的国家地位并对不平等的涉及海洋问题的多边与双边条约进行了或终止或废除或修改的处理,以全面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20世纪70年代,新中国政府全程参加了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开启了海洋法实践的新时代。作为缔约者之一,中国对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做出了重要贡献,并通过国内实践全面实施以UNCLOS为代表的国际海洋法。但是,UNCLOS并不能解决全部海洋问题,大量的其他国际条约、习惯法规则和国家实践也在诠释和发展着海洋法。当前,中国继续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主张尊重国家平等意愿,构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海洋秩序。
  • 张海文
  • 全文[ PDF 2350985.0 MB ] 2022.6(9):19-35  共有 2052 人次浏览
  • 论当代中国国际法基本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 [摘要]当代中国正在迈向民族复兴伟业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新征程上,亟待创新中国国际法基本理论。近现代以来,国际法的创新性基本理论都是一定国际关系变化的时代产物。将开创性或创新性国际法基本理论放在一定的国际关系下,理解其与时代的关联性及其相比前人的新颖性,有助于促进当代中国国际法基本理论的创新。当代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需要创新的中国国际法基本理论。在国际法原则的体系中,中国国际法学者传承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三个世界”、“和谐世界”的国际法基本理论的创新性阐述,须对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所包含的五项国际法原则作全面深入研究。展望未来,中国国际法学者应在理论、实践和国际法学界公认的综合维度上进一步创新,阐述中国特色鲜明,内容具体丰富,涵盖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文明共存和可持续发展等统辖国际法各领域的基本理论,为共商共建共享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 张乃根
  • 全文[ PDF 2031771.0 MB ] 2022.6(9):3-18  共有 1975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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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100997.0 MB ] 2022.6(9):1-2  共有 1724 人次浏览
  • 世界银行问责机制的改革与发展路径探析
  • [摘要]有效问责机制的建立对于提升国际金融机构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十分重要。通过对世界银行问责机制的概括总结以及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世界银行改革后的新问责机制存在对请求者权利保障不足、特定概念和具体操作程序不清晰、责任承担向借款国倾斜的潜在缺陷。究其原因,国际法义务性规范的适用限制、国际金融机构与其成员国之间的权能博弈、外部问责的缺失和内部问责的非司法性,共同影响了世界银行问责机制作用的发挥,这也是国际金融机构整体应予以重视的问题。基于此,世界银行应加强问责过程中国际人权标准的适用、提高相关方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平衡多重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在推动机构整体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协同化独立问责体系的构建,从而实现世界银行本身及其问责机制的良性、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 姜晨曦
  • 全文[ PDF 2888858.0 MB ] 2022.5(9):108-128  共有 1964 人次浏览
  • 国际经济治理中的国家安全泛化:法理剖析与中国应对
  • [摘要]伴随东西方经济竞争格局的变化、新型安全风险的威胁以及逆全球化思潮的抬头,国家安全问题频繁出现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甚至不断推动国家安全审查从政策向工具、从例外向原则、从被动向主动等形态转变,并联合其他国家奉行其泛化国家安全的实践。这一现象既是新自由主义调整与主权国家“回归”的表现,也是相对权力理论运用的结果。中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方法论指引下,建立起反长臂管辖与反外国制裁的国内法体系,使得中国应对国家安全泛化的方法实现了从行政处罚的单一应对向行政处罚、司法救济与综合反制等多元应对机制推进。鉴于国际经济活动不同领域的差异,中国应充实反制国家安全泛化的“工具箱”,灵活运用贸易领域中的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利用投资领域跨国企业的诉讼救济方式,推动金融领域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的发展。
  • 彭 阳
  • 全文[ PDF 3106456.0 MB ] 2022.5(9):87-107  共有 2031 人次浏览
  • 经济制裁对国际投资仲裁的影响——基于ISDS实践的分析
  • [摘要]近年来,经济制裁的使用频率大幅上升,并与国际投资法产生越来越多的交集。涉经济制裁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数量急剧上升,引发诸多法律疑难问题。实践表明,仲裁庭可能因投资违反联合国制裁而拒绝管辖和受理争端,裁决亦可能因制裁而无法顺利执行。此外,经济制裁是否违反投资保护的实体待遇标准,东道国能否援引条约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或以习惯国际法中的不可抗力、紧急措施、反措施规则予以抗辩,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投资保护与经济制裁的价值冲突和效力等级方面,联合国制裁属于国际公共政策,其效力高于投资条约义务,而单边制裁则不然。涉经济制裁投资仲裁案件的不断积累,将有助于澄清国际投资法体系和经济制裁体系之间的模糊关系。在国际立法缺位的当下,投资仲裁可作为约束或制衡经济制裁的有效武器之一。
  • 范晓宇 漆 彤
  • 全文[ PDF 2178707.0 MB ] 2022.5(9):69-86  共有 2244 人次浏览
  • 跨国行政执法:基于属地秩序的类型化分析
  • [摘要]随着维系国际秩序的属地原则不断发展,行政机构在域内和域外的跨国执法活动日趋普遍与复杂,然而相关法律现象在以往并非内国行政法与国际法的研究重点。针对“跨国行政执法”这一新兴议题的研究,引入类型化方法有助于型构相关法律的内在系统。基于属地标准,行政机构适法的地域空间区分域内和域外,跨国行政执法据此类型化为域内执法和域外执法。其中,域内执法按其层级分为一级执法、二级执法、三级执法。域外执法按其权力来源涵盖国家之间的互动、国家与国际组织的互动、国家与私行为体的互动以及国家的单方行动。通过描述和归纳相关现象可以发现,尽管现代国家各有其主权疆域且互不管辖,但是仍以本国行政机构跨国执法的方式参与建构变动中的属地秩序。
  • 刘 捷
  • 全文[ PDF 1658335.0 MB ] 2022.5(9):56-68  共有 2231 人次浏览
  • 非遗保护国际标准在UNESCO非遗名录评审中的适用:问题、成因与...
  • [摘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引入“人权”“相互尊重”和“可持续发展”等概念,作为判断非遗能否获得该公约保护的国际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评审除了存在非遗保护国际标准模糊的问题,还存在非遗保护国际标准拘束力整体偏弱、受制于“书面审”以及缺乏“除名标准”配套程序等问题。考察2018—2022年非遗名录制度改革的最新发展,有效落实非遗保护国际标准的改进路径可包括:充分利用该公约机制促进缔约国对非遗保护国际标准的遵守,建立评审主体与申报主体间的对话协商机制,完善非遗名录的信息处理程序和动态监督等。在非遗保护中贯彻相关国际标准,是该公约缔约国在文化领域积极履行《联合国宪章》关于保护人权、促进和平与发展等国际义务的重要体现。
  • 王薇
  • 全文[ PDF 1791184.0 MB ] 2022.5(9):42-55  共有 2776 人次浏览
  • 否决权、回避义务与利益平衡——安理会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分析
  • [摘要]《联合国宪章》第94条第2款确立了联合国安理会经决议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制度。“尼加拉瓜诉美国案”暴露了该制度在实践中规范不明、有法不依等诸多问题,折射出原始文本规范与现实法律适用之间的张力。该制度的核心争议,即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运用规则与表决回避义务适用规则,应当回归《联合国宪章》及联合国相关文件,结合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加以分析,形成尊重判决精神、克制否决滥用、谨慎施加表决回避义务的规范性解释。通过采取一种利益平衡的解释方法,判决执行制度将能够尽可能兼顾参与各方的合理关切,避免大国政治对国际司法的不当干预,防止国际司法的政治化滥用,从而追求一种基于国际社会最大共识的正义理念。
  • 何志鹏 赵健舟
  • 全文[ PDF 1651072.0 MB ] 2022.5(9):29-41  共有 3190 人次浏览
  • 中国在美国法院的主权豁免诉讼述评
  • [摘要]美国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Foreign Sovereign Immunities Act)生效以来,美国法院受理的涉华主权豁免案件不断增加。按照1976年《外国主权豁免法》对“外国国家”的宽泛界定及司法判例,中国中央政府及直属权力机构、驻外使团和地方政府属于“外国国家或其政治分支机构”,国务院直属管理的中国科学院等事业单位、国务院(含国资委)直接控股的中央企业属于“外国代理机构或媒介”,政府并不直属管理但从事科教文卫等公共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外国机关”,均可以主张主权豁免,但最终能否获得豁免则取决于争议行为是否属于豁免例外的范畴。中国坚持绝对豁免,不理会那些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骚扰性或恶意案件,敦促美国国务院向美国法院递交已进行的送达非法无效、已受理的案件应予以撤销、已作出的判决或命令不予执行等的利益声明。中国司法部拒绝协助美国法院送达侵犯中国主权的诉讼文书。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美国国务院实施外交送达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特别出庭抗辩美国法院的管辖权甚至实体争点。因外国主权豁免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加上美国法院有义务依职权主动审查是否对案件享有事项管辖权,故中外学者、民间团体可以向美国法院申请递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促成美国法院认识到应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驳回原告起诉。如美国法院不顾中国反对,作出不利于中国的缺席判决,中国可拒绝承认和执行该缺席判决。
  • 李庆明
  • 全文[ PDF 3028308.0 MB ] 2022.5(9):3-28  共有 3219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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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全文[ PDF 214854.0 MB ] 2022.5(9):1-2  共有 1871 人次浏览
  • 国际私法国际前沿年度报告(2020—2021)
  • [摘要]继续肆虐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跨国商事交往带来了前所未有之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继续奉行单边主义贸易政策,扩张本国法院管辖权,颁布各类经济制裁措施并强行适用于他国,给传统国际私法带来障碍。西方国家继续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抢占立法高地,争夺全球人工智能监管规则主导权,并试图通过追究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等手段实现自己的价值观外交政策。欧盟法院对伊朗塞帕(Sepah)银行案的裁决澄清了欧盟经济制裁条例对外国人债权的影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雀巢公司案中的裁决彻底阻断了受害人依据《外国人侵权法》对外国自然人起诉的可能性。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国际组织继续在管辖权等领域引领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进程,美国联邦法院首次认为《商业秘密法》可以域外适用,将会对中国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国际私法的政治化趋势有所凸显。各国在法律领域的竞争愈演愈烈。
  • 杜 涛
  • 全文[ PDF 2543103.0 MB ] 2022.4(9):109-128  共有 2596 人次浏览
  • 论调仲作为中国跨境商事及投资争议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 [摘要]调仲被誉为中国仲裁制度的特色,其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在中国国际仲裁中得到广泛使用,但中国现行的仲裁法律法规对调仲机制的规范不成体系,使其程序性缺陷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中国式调解”所带来的程序性争议,对于当事人在跨境争议中选择采用调仲造成了阻碍。这些争议包括:对调仲程序正当性、公正性和独立性的质疑,对信息保密的担忧,以及对仲裁员和调解员角色冲突的批评等。调仲制度在中西方的核心差异在于调解员所承担的职能,西方调解员不承担审判职能,而中国式调解却具有较强的审判性和干预性。文章以调仲过程中的东西方差异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下的冲突弥合为切入点,并着眼于中国“一带一路”大局,就调仲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跨境商事及投资争议中的应用提出建议。通过立法和司法保障调仲制度的中立性、公正性,使仲裁与调解制度中的信息和裁判人员相对分离,吸纳国际标准完善仲裁规则、保证程序正当,有助于推广和完善调仲制度。
  • 顾维遐
  • 全文[ PDF 1662699.0 MB ] 2022.4(9):96-108  共有 2316 人次浏览
  • 跨国文物追索诉讼的国家豁免问题
  • [摘要]国家豁免原则的立场选择是以国家为当事方的跨国文物纠纷能否诉诸司法裁量的关键。在国际条约无法适用和习惯国际法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一国法院原则上适用法院地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豁免立场。在管辖豁免层面,性质标准构成跨国文物追索诉讼中涉诉国家行为是否符合商业行为例外的主要判定标准;征收例外则构成追索战时劫掠文物最常援引的豁免例外。在执行豁免层面,外国文物的可执行性取决于其是否用于商业目的,而司法免扣押制度则可以为外国借展文物提供特殊豁免保护。中国应将流失文物追索放在涉外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加以推进,尽快制定体现限制豁免立场的综合性国家豁免立法,并在此过程中系统构建契合文物追索现实需要的国家豁免规则。
  • 霍政欣 陈锐达
  • 全文[ PDF 2804681.0 MB ] 2022.4(9):73-95  共有 2792 人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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